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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重庆师范大学章程》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记者傅汝欢 实习记者白菊 日期: 2015年11月26日 15:30 点击:

11月18日上午,我校党委中心组在416室召开《重庆师范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专题学习会。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校党委书记邓卓明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校长周泽扬用ppt展示的方式,围绕“制章缘由及价值”、“章程制定概况”、“章程内容及特色”和“学习贯彻实施章程”等方面作了详尽生动地讲解。周校长指出,《章程》在我校发展过程中,扮演着“稳定器”、“发动机”、“识别器”及“调和器”的角色,有利于实现学校确定性、主体性、和谐性及育人性的统一。它的价值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有利于落实法律法规。《章程》以30余个法律法规为遵循,是依法治校的总纲;二是有利于构建治理规则,构建一套整体性调整规范;三是有利于明晰教育范式,理清办学基本思路,促进顶层建设;四是有利于树立我校品牌形象,校名、简称、英文译名、注册地、办学地、学校性质、校徽、校歌等学校标识均纳入《章程》之中;五是有利于确立基本遵循,是一份面向全社会的“公开契约”。

周泽扬校长在介绍《章程》的制定概况时谈到,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对高校制度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章程》是我校在推进依法治校过程中的基本遵循。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12年2月正式筹备《章程》编制工作,历经三年时间,经过组建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学习调研拟定初稿、拟定章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意见形成审议稿、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市教委核准意见反馈等几个重要阶段,参与人次2000余人,征求意见20余次,文本易稿20余稿,意见收集500余条。《章程》提交市教委于2015年7—9月核准并通过,10月向社会公布。《章程》分为序言、总则、分则及附则四部分,共11600余字。

周泽扬校长围绕我校的历史沿革、学校特质、学校功能、治理体系及师生员工五大方面,对《章程》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我校以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为发展目标,坚持师范与非师范两轮驱动、协调发展。师范重点强化基础教育、国际汉语教育及职业教育三驾马车,非师范重点聚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在两轮驱动、三驾马车、三大板块的大格局之下,若没有《章程》做统领,办学就容易失去方向。”他谈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与创新是高校的四大职能,通过章程的法理界定,能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发展目标在四大职能中的平衡。《章程》对我校的治理体系作了明确的界定。

周泽扬校长表示,《章程》具有四个特色:一是严法治,突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治校方略;二是明格局,突出“两轮驱动、三驾马车、三大板块”的办学格局;三是重师生,突出“以人为本、以生为本、以师为本”的办学理念;四是强开放,突出“开放合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办学思想。

报告中,周泽扬校长强调,章程是我校办学的根本遵循。贯彻实施《章程》,要抓好学习宣传、开展规章清理、完善配套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着力综合改革,以“十三五”为契机、以综合改革为抓手、以《章程》实施为保障,促进我校内涵发展、提档升级。

最后,邓卓明书记作总结讲话。他指出,《章程》是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有力保障,对助推我校改革发展有重要意义。全校各单位要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章程》作为当前重要工作,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发挥好《章程》在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协调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摄影:梁小凤)

 

编辑:王军、李若岩、张敬   图片编辑:邓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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