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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会
来源:教务处 作者:刘眉 日期: 2018年05月15日 14:53 点击:

为促进学校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构建更加科学完善、反映时代特征、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5月14日下午,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及教科办主任,在大学城综合楼231会议室召开了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会。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黄坤林主持。

工作会主要围绕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的理念、目标、要求、思路和措施进行。会上,黄坤林副处长介绍了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的背景,即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主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文件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教务处教研科科长刘眉具体解释说明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各项要求。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除了通识必修课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和阅读课的调整以外,其他课程板块相对而言师范类专业变化较大。例如根据师范专业认证要求,在通识选修课板块,师范类专业学生由原来至少选修7个学分,增加为至少选修10个学分。这样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通识教育,增强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最后,黄坤林副处长对今年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他强调,第一,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培养方案的修订。第二,要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水平和特色。第三,要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文史科类专业实践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得低于20%,理工类专业实践学分占比不得低于25%。第四,规范培养方案的管理,2018级新生入学时,各学院要确保将培养方案发放至每一个学生,并依据培养方案落实课程教学任务、不同年级重修学生的课程认证工作等。

编辑:何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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