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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专栏(10):庄严承诺作表率 创先争优求实效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杜江茜 日期: 2010年11月22日 08:49 点击:

“作为党员教师,我将弘扬师德,为人师表,在工作中保持高度敬业的精神,争做校园精神的践行者。”在集贤楼走廊上,由学院党总支干部及党员教师签署的“创先争优”承诺书正表达着着他们积极奉献、为党旗增辉的决心,而由机关党委及其它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签署的党员承诺书,也即将在行政楼接受师生们的“检验”。

目前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后,党中央做出的又一重大部署。按照上级精神,我校党委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号召全校党员师生签署“创先争优”承诺书。

在7月1日召开的“七·一”入党宣誓暨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大会上,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各个层面的党员代表分别作“创先争优”公开承诺,表达了他们牢记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科学发展贡献力量的决心。校党委书记邓卓明代表学校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同志增强党性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代表共340余人出席大会。

随后,为配合市委创先争优“一讲二评三公示”的活动,自今年9月以来,我校率先行动,要求机关党委的全体党员完成岗位承诺和事项承诺的“双承诺”,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其中,岗位承诺是结合党员自身的实际职责所提出的工作目标,而事项承诺则是详细的工作安排和计划。同时,我校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分别签署了基层组织承诺,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广泛开展签署“创先争优”党员承诺书活动,增强了全校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出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据了解,截止10月11日,学校已收到党员个人承诺书及基层组织承诺书共计215份。下一步,学校还将继续深入推进,将公开承诺活动落实到基层党员、学生党员之中。

 

 

 

编辑:柳卫东, 刘清泉, 付冬生, 李若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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