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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莎姐进校园——远离套路贷,青春不还债”法律讲座
来源:新闻中心、发规处 作者:记者:青韦怡 通讯员:刘语涵 文雪 摄影:喻滋英 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11:20 点击:

为预防、杜绝校园套路贷,全面提升学生法治意识,12月12日下午,由发展规划处主办,学生处协办的“莎姐进校园——远离套路贷,青春不还债”法律讲座在三春湖会议厅举办。莎姐团队首席宣讲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八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查官方维用生动详实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语言为同学们带来一场精彩的法治知识学习盛宴。发展规划处处长程新平、副处长胡芳,学生处处长侯明志,部分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此次法制教育学习活动。

方维检察官围绕重庆市相关高校所发生的“套路贷”真实故事,给同学们讲述了“套路贷”行为目的非法性、债权债务虚假性、“讨债”手段多样性三个基本特点,介绍了犯罪团伙作案的一般流程以及常用的几种形式,辨析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并对大学生容易陷入校园“套路贷”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了“套路贷”的本质特征,了解到了校园“套路贷”对自身身心发展的巨大危害。

为防范“套路贷”对同学们造成不良影响,方维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好个人信息,在进行必要的贷款行为时寻找合法正规的贷款渠道,防止落入“套路贷”陷阱,同时做到理性消费,不将自己陷入贷款消费、贷款还债的危险境地。

讲座尾声,方维对同学们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为虚荣攀比进行超前消费、高消费;二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到自己大学生的身份,把学习作为大学期间最重要事情;三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不好逸恶劳,通过投机取巧甚至犯罪获取财富。

胡芳副处长对方维检察官参与学校法治建设工作表达了感谢。她呼吁同学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在3月和12月所举办的一系列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等活动,并号召辅导员老师们和学生干部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同学们树立法治思维、形成法制观念,在班级内大力宣讲“套路贷”的危害,从而使更多的同学受益。

来自2019级新闻与传媒学院的张园源同学谈到,“校园贷在各大校园普遍存在。大学生接触社会较少,是套路贷的主要受骗对象,我们在坚决抵制套路贷的同时,应认识到合理消费才是杜绝“套路贷”最根本的办法。”她表示未来会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同时进一步规范自己的消费行为,不让“套路贷”有机可乘。

编辑:何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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