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教师教育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观看警示教育片,持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推动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师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学习教育,会议由张红同志主持。

按照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4月至7月,教师教育学院教工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指导下,深入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集中学习日”等时机,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做到既能理解字面含义,又能读懂外延内涵,使自己学得扎实、认识深刻,确保了党纪学习教育学出成效、见到实效。同时,支部党员坚持检视、剖析、反思自己言行,对查摆出的问题立改实改,反复抓、抓反复,坚决做到在言行上严格约束自己,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确保遵规守纪刻于心、践于行。
李祚山在警示学习教育后指出,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党的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改造,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也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只有坚持学习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才能抵御各种诱惑,防止“防火墙”变松动。
张红在警示学习教育后指出,通过三个月的党纪学习教育,我院全体党员至少通读了一遍《条例》,科级以上干部至少通读了两遍,学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院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继续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要把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作为重点,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要持续加强学习,把党的纪律刻印于心,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形成遵规守纪的自觉,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张红强调,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必须时刻对照、笃信笃行。我院还要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持续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不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实效性。领导干部还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有为党的教育事业鞠躬尽瘁的奋斗精神,又要有踏实安心工作的工作热情。我院从成立以来,一直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在日常性经常性工作中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遵规守纪的制度“防火墙”。要坚持真管严管,做到严在平时,落实责任,严在细微,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要求教师教育学院广大教职工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运用到启智润心,教书育人的工作实际中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不负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做好“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