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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常委、各单位工会主席讨论《大学城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业主临时规约》
来源:校工会 作者:校工会 日期: 2010年03月19日 17:07 点击:

按照购房买卖合同规定,大学城校区教职工住房1—4组团即将竣工并交付使用,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小区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校思进房地产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了《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业主规约》。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该规约,3月19日上午10点,校工会召开教代会常委及工会主席扩大会,就《规约》内容进行讨论,并积极提出修改意见。

会上,校思进房地产公司、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国资处等有关负责人首先对大学城教职工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招投标情况、物业管理费用及即将进行的1—4组团收楼接房流程向与会人员做了简要介绍和通报,并希望各位常委及学院部门工会主席就有关问题对本单位教职工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接下来,与会人员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业主临时规约》进行逐条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据悉,该《规约》将在收楼接房时发放给每位业主,并签订承诺书。         

                                                

编辑:付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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