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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报道(12):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举行
来源: 作者:向冲 日期: 2010年01月26日 11:10 点击:

    

 

     

为使新提任处级干部更加明确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更加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承担的责任,2010年1月25日,我校对新提任的9位正处级干部和16位副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龚燕同志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组织部部长毛宇、副部长龙华阳,监察处副处长李刚及校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龚燕首先要求全体新提任处级干部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对新提任的正处级干部,龚书记着重从四个方面对他们提出要求:第一,要树立正确的从政理念,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尤其要正确处理好自身在对待名利、对待权力、对待民主集中制度、为人处事、社会交往、生活作风等六个方面的问题。第二,模范遵章守纪,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做到三个“不动摇”:即从自身做起不动摇,严肃认真不动摇,一以贯之不动摇。第三,坚持严于律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第四,强化他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同时,龚书记强调,各位新任正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分工,实施责任追究。

对新提任的副处级干部,龚书记则明确要求,第一,要严格要求自己,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尤其要算清“四笔帐”,即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自由帐;要把好“四道关”,即思想关,小节关,情感关,奢好关;要做到“四讲”,即讲学习讲进步,讲责任讲贡献,讲诚信讲团结,讲清正讲廉洁。第二,要求真务实,用求真务实之心、求真务实之劲、求真务实之计、求真务实之勇,扎实做工作,全力谋发展。

最后,龚书记希望全体新提任处级干部保持平常心,严于律己,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尽快适应新岗位,胜任新工作,作出新业绩。

会上,大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校纪委还向每一位新提任副处级干部发放了《重庆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和《中共重庆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致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

 

(纪委向冲供稿  摄影:李沛洋)

 

编辑:付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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