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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应善良基金会签订捐资协议书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处 日期: 2010年03月26日 10:24 点击:

3月19日,我校党委龚燕副书记专程赴上海与上海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签订《捐助(大学生)助学金协议书》,这是我校党政高度重视贫困生资助工作,用行动贯彻“以生为本,服务学生”的学生工作理念的又一具体体现。

此次协议书由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重庆师范大学及重庆外事侨务办公室联合签订。旨在对我校2009级30名品学兼优但家庭贫困的学生进行资助,每名受助学生在校四年分八期共获捐助8000元。

近年来我校一直严格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工作条例》要求,本着扶困助学、雪中送炭、物尽其用的目的,各级经办人员认真负责、细致谨慎,评审工作一直处于健康规范的运行状态,我校先后有2004级、2005级、2006级、2007级、2008级、2009级共计180名学生评选为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协议助学金额累计达144万,每年发放助学金24万。

在学生自身努力和学校、重庆侨务及应善良基金会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普遍能够做到学业上顽强拼搏,努力进取;在综合能力上表现突出,在各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实践中积极参与,不断增强实践经验;在生活中艰苦朴素,乐于助人,能够努力做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据了解,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是由港商沈炳麟先生创办,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沈炳麟先生以“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名义在国务院侨办及国内26个省(市、自治区)侨办等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先后不带任何条件地在贫困地区无偿捐资援建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捐助贫困学生等爱心活动。

 

 

编辑:付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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